西宁6月1日电 (李隽)青海省首部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6月1日(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由首部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修订而成,在此前法规基础上新增禁止歪曲、丑化红色文化的规定,更加注重“中国原子城”旧址的保护传承与利用。
“中国原子城”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银滩草原,是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见证了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的诞生。
“原条例自2010年7月1日施行,由于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相继作出修改,加之随着基地旧址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此前条例未将基地旧址一些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纳入保护范围,保护利用工作无法可依。”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贞说。
据介绍,原条例更多聚焦红色资源载体的发掘保护,对红色文化的传承弘扬,缺乏明确的保护要求和措施,也没有对歪曲、丑化红色文化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由于各地导游素质参差不齐,对相关历史了解不够全面,此前就出现过歪曲否定的情况。”李旭贞介绍说,中国国内部分地区也曾出现类似事件,所以借鉴当地立法保护经验,此次对歪曲丑化红色文化的行为明令禁止。
《条例》还新增了利用传承内容,明晰了基地旧址的利用方式,对发展红色旅游、设立博物馆、制作出版物等设定了遵从规定;明确了展览展示和讲解应当尊重史实;增加了鼓励“两弹一星”精神的研究。(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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